为了规范高档住宅的秩序,1998年10月市物价局、原市房地局出台了《北京市高档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其中规定:高档住宅(包括公寓和别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价,有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前,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照经市房地局核准的《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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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系列写字楼热租中 中行抵债资产网上营销中的标准执行,即要求开发商在售房前明示物业管理费用价格,杜绝事后纠纷。该办法的基本原则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国际惯例,因此,在实践中得到了广大百姓的认可。目前市场上高级公寓的物业管理费从2元至20多元/月.平方米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