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实在是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个答案众多的话题。孔子曰性相近,承认有人性,但未说人性是什么;孟子说人性善,荀子说人性恶,告子说无所谓善恶,又说食色性也,等等。中国的圣哲前贤们大都从社会伦理角度阐发人性。文艺复兴后的欧洲资产阶级则把人性看作感性欲望、理性、自由、平等、博爱等等,他们大都从人的本质存在、天然权利等角度来阐发人性,起因则在于反对封建制度对个性的束缚。
我对此的心态则是:那么多大学问家对人性都未能给出一个公认的答案,以我等之能当然更是望尘莫及;可既然已经有那么多答案,再来一个尝试又有何妨?
我探讨人性的目的在于:如何更好地解释、激发、引导、组织人类行为,如何更好地实现人类存在。由此,我便不管别人对人性是怎样理解的,只是按照下面的含义来界定人性:
人性就是从根本上决定并解释着人类行为的那些固定不变的人类天性。
显然,这种人性具有对人类的普遍适用性,并在深层制约着人类行为。此种人性,与其叫做人性,倒不如称作“人类的天然法则”更为确切。
一、人性存在吗?
(一)同类是否有其共同的本性?此种本性是否是抽象的、普遍的?
对此,人们可能永远也难达成一致的认识,但我的理解则是:同类的确有其共同的本性,这种本性是普遍的,却不是抽象的。正是这种普遍的本性,制约着它们“选择”其生存的方式。
放眼看来,历史、现实乃至将来的每个具体的个人、团体、阶级、民族、国家等等,无一不表现出它们各自的特点。既然如此,怎么会存在一个制约他们行为的普遍人性呢?看起来好像很荒谬。
可是,如果你只关注参天大树的树叶,你就不会发现树叶长在树枝上;如果你只看到某个树枝,你就不会发现树枝之后的大树枝。只有顺叶寻枝、顺枝寻干,你才能最终发现:原来都源自树干。再推而广之,原来都来自树根、来自大地、来自银河系、来自宇宙……
如果用研究宇宙的方法以及由此获得的知识来研究树叶,的确很可笑;然而,如果只看到树叶却否认它们都源自树干,同样可笑。研究哲学的人不可能用他们的哲学知识研制出高性能电脑;但研究电脑的人也不应否定哲学研究的必要。盖目的、角度使然。
不同的观察角度、研究目的,不但是必须的,也是应该的;但用此种角度、目的来否定另种角度、目的,用此种角度、目的得出的结论来否认另种角度、目的得出的结论,则是荒谬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针对不同的、必要的目的,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式和角度。
(二)人类是否存在上述理解的普遍人性呢?是。
马克思主义虽承认人性的存在,但否认存在普遍抽象的人性:只有从人的社会性和阶级性出发,才能得出对人性的正确解释,并由此断言,在阶级社会中没有超阶级的人性。
我则以为,不同的阶级确存在不同的行为特征、价值观、乃至信仰等等,如果我们仅从这个层次考察人性,则人性必然因其阶级性而已,由此,这种层面上的抽象人性的确不会存在。可是,如果再深究几步,从更原始的地方寻找:难道这些表现为不同阶级性的人性就不存在某些共性吗?一个浅显的道理是:任何存在物,只要作为类而存在,总会具备某种共性的东西。人既然作为类而存在,那么,它必然存在共性,而且,在这些共性中,总有某些或某个主要方面在根本上主要地决定着人类行为,从而构成可被称作人性的东西。由此我以为,普遍人性的确存在。
千姿百态的世间万物都有它们的原始基础,活脱脱的社会意识都最终受制于社会存在,作为同类的人,难道就不存在一个共同的人性吗?
二、人性是什么?
让我们按以下思路来探讨:
先来考察物(包括除人之外的低级动物)是否有性。我认为是有的:物虽无灵却有其性,物之性(物性)就在于“求我生存”。一个简单的逻辑是:存在物的本性如果是为了不存在,那么这种存在又是如何“存在”出来的呢?为何鲜花芳草不生长在沙漠?为何苍蝇要长那样的眼睛?为何“兔子不吃窝边草”?为何狐狸要吃鸡、老虎要吃人?为何……穷究而论,全在于它们要求生存。物的这种“求我生存”的性质就这样内含在万种生物之中了,它是物类固定不变的天性,并从根本上决定、解释着物类“行为”。所以,物性就是求我生存。
人是从物梯次进化而来的,此种简单的事实决定了:人性必然与物性有相通之处,因此,人性应当与“求我生存”相关联。然而,那个代表着物性全部内容的“求我生存”,对人来讲却远远不够了,因为人与物有着本质的不同。
前面我曾经探讨过,从本质存在意义上看,人就是一种能动之物(此“物”以肉体组织作为表现形式);人与物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人的能动(人与生俱来并为其所独有的那种具有明确目的的创造性精神)。由此决定了:人类固然要追求生存以实现其肉体组织的存在,但它同样要追求精神实现以实现其能动的存在;而且,随着人类的不断进化,与表现为肉体的物质存在相比,实现和占有人类的能动本能将日益重要,甚至会成为“全面占有人在”的主要方面。既然如此,单纯一个 “求我生存” (它只能满足人类肉体需要)非但不足以说明人性的全部,而且,随人类的发展及其生存条件的逐步改善,它在人性中的份量必将日益减小。举个例子:你让猪吃饱喝足了它就睡觉,人呢?你让人吃饱喝足了他就去“老老实实”地睡觉吗?
那么,“全面占有人类本质存在”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呢?就是人的能动本能和肉体组织同时得以协调地实现,甚至就是简单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极大丰富”。
首先,肉体组织的实现相对简明一些,只要具备足够的生存和延续条件就够了(附议:告子的“食色性也”竟然令孟子也无力反驳,我却可以不自量力地告诉他:食色的确是人性,但不是人性的全部)。
其次,要全面实现表现为精神的能动,则相对复杂些,因为它需要两方面条件:其一,能动首先是一种待满足的精神,需要资其享用的产品。例如,你没有给音乐爱好者提供美妙的音乐,他就不会满足。其二,能动更是一种创造精神,它需要可以施展创造的环境。例如,你给创作者设置很多条条框框,他也不会满足。
上述两个方面以及能动实现的两个方面,都是相互关联的:没有生存及其延续,则没有能动,而能动的发挥又给生存及其延续创造更好的条件;没有良好的能动环境,就不会有丰厚的精神产品,而精神产品的丰厚又可为能动的发挥创造条件。唯有将它们配套协调地创造出来,才能健康地发展人类自身。
如果用“幸福”一词来表达人在所自然产生的这种双重需要,那么,我们就可以说:
人性是什么?答曰:求我幸福。
就这么简单吗?就这么简单。这样一个简单的“求我幸福”,恰恰是人类固定不变的天性,并从根本上决定、解释着人类行为。所以我们说,它就是人性。甚至可以说,“求我幸福”这条人性法则不但支配着迄今的人类史,将来依然如此。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这样的解答太过浅显。但细而究之,它实际上蕴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让我们来看。
三、人性和人在
人和物的本质性存在(我们分别称之为“人在”和“物在”),与人性、物性之间有着什么关联呢?
存在之物必然会求其存在的持续,这就是物性;同理,存在之人也必然会求其存在更加美好地持续,这就是人性。所以,人性、物性不过是人在和物在的外在表现和必然要求而已。
从另个角度看,如果没有那种“求我生存”的物性,存在之物如何得以存在呢?又如何保证它们的持续存在?同理,如果没有那种“求我幸福”的人性,人类也无法存在、无法持续存在、无法更好地存在。因此,人性、物性又是人在、物在的存在基础。
如果非要追究人在和人性、物在和物性谁先谁后,我想是不能得出答案的,因为这样的追究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因为性和在,浑然一体地统一存在于每个存在物之中:如果我们从存在角度考察自然万物(包括人类),我们看到的便是“在”;如果我们从自然万物怎能存在、如何存在的角度来考察,我们看到的便是“性”。出发点不同而已。
如果认为“在”只是一种对存在的体认,那么,“性”就是存在之所以“存在”的法则。
四、人性和能动
我们知道,除人之外的任何一物,从存在意义上讲,不过是一种物质实在而已。然而,人却在表现为物质实在的同时,更表现为他所独有的能动存在。所以,从存在意义上讲,能动是人区别于它物的最本质特征。
除人之外的任何物,其性就是“求我生存”。然而,人的能动本能却使得人性不再简单地表现为“求我生存”,而是表现为具有更丰富内容的“求我幸福”。所以,从人性意义上讲,能动还是人性区别于物性的最本质特征。
能动本身是构成“求我幸福”这种人性的重要基础;但是,能动本身又可以使这种人性有着迥然不同的现实表现。
从人在意义上看,“求我幸福”必然要实现它自身。由此:
可将由“人在”所决定的“求我幸福”称作“自在人性”,它是“人在”的必然要求,不但是“合理”的,也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可将因能动的作用而改变了的“自在人性”(表现为不同的人格)称作“自为人性”,它的根源虽仍在于人在,但其内容却随人的意志(能动)而转移、受其影响而改变。
可将人性在现实中的实际表现称作“现实人性”,它的内容就是自在人性和自为人性综合形成的。
无论是自在人性、自为人性还是现实人性,其根本方面都是相同的,就是“求我幸福”;然而,其外在表现则可能迥然不同,并通过“求”的不同方式和“幸福”的不同内容表现出来。
(二)无论是“求我生存”还是“求我幸福”,其中的“求”字只是说明了存在物的实现要求而已。
有意识、有能动的人类创造出了这个“求”字,同时也赋予它以“意识”的、主观的色彩。在这里,我们给它以更宽泛的意义。
对无灵物而言,“求”就是“选择”,就是某种存在物与大自然之间的相互选择。沙漠如果选择森林,便毁灭了它自身;反之,森林如果选择沙漠,后果是一样的。结果,它们便互不选择,为了自身的存在而已。什么是造物主的神奇?求我存在而已。显然,这种选择是没有“意识”(这个人类所造名词)的,然而,它又是有“意识”的,这种意识就是自然界生生不息的运动规律,不妨将之称为“自然意识”。
当我们用“求”字来分析有灵物的时候,便开始感觉到“顺理成章”了,因为“求”在这里代表的意思,越来越接近于人类用这个“求”字所想表达的含义:“求”就是“寻找”。天气寒冷之后,大雁便往南飞。仅此一例,足以显现了南飞背后隐藏着的“大雁之性”。
我们的目的,根本就不在于深究人之外的物性。以上的分析,仍在于为了分析人性。人,这种最高级的有灵动物,他们的“性”及其实现,又是怎样的呢?在能动的作用下,自在人性会怎样地演化为自为人性?又演化为怎样的自为人性呢?
人性就一个"贪"字!
贪财,贪名,贪色,贪吃,贪酒,贪玩,贪睡,贪得无厌.
贪心灵的洁净,贪上帝的恩赐,贪真理的领悟.
贪是很真实的,那个为了帮助穷人而杀人者也是为了贪心理上的满足.
所有所为无私奉献的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
我不想长编大论。我只能说人性就是人想要保护自己的性格。这也是为什么会有法律。虽然口头上说是为了保护人类但是保护的是贪婪,自私等等。您问的爱杀人的人该杀吗.这个人经常帮助穷人,抢劫为富不仁的人,真的该死??以结果而言他真的该死,他的行为是不能被法律所接受的。就算是抢富济贫也不会被容许。就算他是一个好人都没有办法,因为这是报应,杀人者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