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这些好像是以前使用收付凭证时需要分开写,现在使用借贷记账法就不需要.
凭证干吗做的那么复杂?分现金(1)、银行(2)、转帐(3)
1-7-1 (现金-7月份-1号单子)2-7-1(银行-7月份-1号单子)3-7-1(转帐-7月份-1号单子)。过去是银付1,现付1编号的,现在一般都不用了。收款凭证红色的,付款凭证蓝色的,转帐凭证绿色的。
一般单位的凭证可以有如下设置:
1、银收、现收、银付、现付、转帐凭证五
2、收款、付款、转帐凭证三种
3、记帐凭证一种,不再细分
如果采取第一种方式,则按顺序分别写付字第X号或收字第X号;如果采取第二种方式,则按顺序分别写银付第X号或现付第X号或银收第X号或现收第X号;如果采取第三种,则将所有类型凭证时间按顺序分别写XX号。
三种方式各有利弊,采取1种方式,同类凭证凭证可集中装订在一起,当出纳对某张凭证有漏记时可以及时发现,因为号码是连续的,但如果某类凭证比较少时,需要和其他类型的在一起装订,日后查找某一张凭证时没有第3种方式方便。如果采取第3种方式,装订时可按顺序直接装订,日后查找某张凭证比较方便,但由于各项业务掺在一起,出纳在漏记某张凭证不容易及时发现,因为相同业务的凭证是断号的;第2种方式介于上述两者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