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经济能力能够让孩子过得好的话,我想没官会判给你的。反之我真的不敢想象。我也不知道这种怎么解释。反正社会就是这样的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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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未成年人由谁抚养?
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④ 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㈡、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②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③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④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⑤ 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⑥ 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⑤-⑥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㈢、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㈣、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离婚后法院会判决把孩子的抚养权给你的.只要你没有以上(一)情形.
我看了你的许多提问,现在看来,你是铁了心要离婚了。如果你真的想离婚,且有从内心想要孩子,对你有利的第一点是:小孩是个未满周岁的婴儿;第二,你老公在你怀孕期间有婚外恋;但这一点是需要证据的。如果你有老公婚外恋的证据,会对你更有利的。但你也得有你自己能抚养这个孩子的证明。
你是女的,会判给你的,不要担心!!
我不明白你的条件也不错,怎能嫁给比你大这么多岁的人,现在成这样,我觉的你挺可怜的,你还年轻,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应该祝你以后幸福,
你是不幸的,跟我一样,只不过我还好还没有结婚。提前知道了他的正面目。根据法律,你只要符合那些抚养条件我觉得你是可以得到抚养权的。目前你只要符合以下几个要求就可以了:①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④ 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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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孩子还吃奶那孩子的扶养权是你的
否则有可能是他的
请问是儿子吗,如果是你想带孩子就难了除非他们家人不想养
他没有想改的意思吗
最好还是给他个机会,离婚对孩子实在不是好事
和他好好的谈谈看有没有回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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