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武侠小说界来说,金庸和古龙就是两座山,泰山。后来者满腔热血地闯进武侠界,准备大干一番事业,猛地抬头,两座该死的巨山!顿时生畏!生畏之余,内心也偷偷地幻想着超越。不过,讫今为止,还没有已征服了这泰山北斗的攀登者,武侠的读者们津津乐道的也便还是金庸、古龙。
金庸的书真他妈该死。拿起一部来看5页10页没什么感觉,看到30页50页,傻掉了!放不下了!金庸的名气如此之大,以至于市面上署名“金庸”二字的武侠小说比牛身上的毛还多。在还没有“飞雪连天射白鹿……”这玩意儿的时候,书店的书架上一排排的全是“金庸”。我说,金庸是有三头六臂还是已经活了三百六十岁?这么多,就算是不动脑子地抄,凭一个人,不吃不喝不拉不睡也得抄上三五十年吧。已经说过了,由于“飞雪连天射白鹿……”还在娘肚子里,要从这一排排的“金庸”里挑出个真的来实在是不容易,唯一的办法是:拿起来看。如果看到了30页便放不下了,那多半是真的了。但是,那时的书店老板只允许你看到3页,最多到5页老板就会过来:“小鬼,买不买?不买就走开。”没办法,像我们这种去10次也未必买一次的,书店老板是不怕得罪你的。有啥了不起!地摊上的书还比书店里便宜,随便扯上一本有“金庸”二字的,还故意拿着书绕道从那书店门口过,然后再跑回家窝在屋里看起来,等看到50页,实在看不下去了,把书往床上一扔,倒在床上,再把书拿起来以怜悯的眼光看着它的封面,哎!你怎么又是假的?再看上两眼,又发现一件事:这“全”咋就这么像“金”呢?
金庸的书该死,古龙的书该死了又活过来再死一次。前面已经说过,金庸的书乍看是没什么特点的,要看到30页50页才能辨别真伪,但古龙的书只要看两行就足以证明它是古龙的产品了。
夜。
黑夜。
漆黑的夜。
第一次看古龙的作品时我就啊的一声,下巴脱臼,原来古龙比金庸还好啊!古往今来,有谁把文字玩得这如此酷如此炫的?古龙的别出心裁招引了一大群正处于叛逆期的少年读者。第一次看古龙的小说,一般是抗拒不了读完整本的欲望的,对于对老顽固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少年人来更是这样。“夜。”一段,“黑夜。”又一段,“漆黑的夜。”再来一段。原来小说可这样写!谁他妈又规定过小说不可以这样写了!于是,古龙迅速地占据了以年青人为主的市场,于是,理所当然的,书店里属名“古龙”的武侠小说数量也不会少,简直有超过金庸的趋势。
金庸和古龙几乎同时赢得了盗版书商的厚爱。结果相同,但两人走的却是不同甚至可以说是相反的道路。
在整理书时最怕碰的就是金庸的书的,原本说拿起来翻翻就整理好,可翻到十几页便又崩溃了,放不下了,结果是原来打算半天整理好的书,几天了还是老样子。几次整书的计划在金庸面前一败涂地之后,我渐渐地发觉,金庸小说之所以如此引人入胜在于他的博大精深,耐得住细细品味,“博大精深”只有四个字,可花四十年的工夫也不一定做得到。金庸写小说便像练少林功夫,一步一步扎扎实实,也像十年寒窗的秀才,苦中有乐。
古龙无疑是个天才。但多年以后回过头来看他的书再也没有当年的热情。“时间对于那些别出心裁的小把戏是最无情的。”现在看来除了别出心裁的语言与玄乎的情节外,古龙的书里真的找不出些什么东西了,不禁为这位天才叹息,也为自己当初“古龙比金庸好”的想法好笑。据说台湾作家成名之后稿费是按“行”计算的,如此看来原来古龙是个流氓,你看,“夜。”一行,哗哗哗,数钱吧,“黑夜。”又一行,哗啦哗啦,再数钱吧,“漆黑的夜。”再一行,哗啦哗啦哗,再数钱吧……就这么几个字就算成了三行的字数!如果说出版社不心痛就等于说太阳绕着地球转,心痛有啥办法呢?偷鸡难道还舍不得多丢一把米?出古龙的小说能赚钱啊!古龙以这种方式赚了出版社的钱,又把自己搞得很另类,很有性格,便吸引了读者,真的是一举两得。但他在这些既挣钱又省事的小把戏上和女人与酒上用了太多时间,便牺牲了提高作品的艺术价值时间。这是值得读者与作者共同悲哀的事。
秀才式的金庸与流氓式的古龙至今仍共同占据着武侠界(虽然古龙因纵欲纵酒过度早早地投奔阎王爷去了)。秀才遇到兵总是占劣势的,秀才遇到流氓何尝不是样?因为兵和流氓有时本就难以区分,所以当我几乎同时接触到金庸和古龙时便觉得古龙明显比金庸好,但时间总是会为秀才说话的。如果你现在认为古龙比金庸好或相当,那么十年后再回头看便会发现,原来时间对别出心裁的小把戏真的很无情。
我想,后来的攀登者,应该既需要秀才式的扎实功夫,又要懂得流氓式的创新。
参考资料: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