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
rǎnzhǐ
“染指”一词见于<<左传>>宣公四年。意思是说春秋时,郑灵公请大臣们吃甲鱼,故意不给子公吃,子公很生气,就伸出手指向盛甲鱼的鼎里醮上点汤尝尝走了。
后人用“染指”比喻分取非分的利益。
这则故事很古老,但故事里的子公确世代相传至今。而且我们中国人对“染指”还情有独钟。子公为尝不该尝的汤,居然不怕烫坏手指头,还带着怒气离开宴会。想一想中国人在历朝历代的贪官们为染指于官位和钱财,不惜自己身家性命大有人在。古人如此,今人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想当官拿钱来买,想搞工程拿钱来换,想找工作拿钱来通融,什么学费、医疗费、建房费、救灾款全给你私分了,这与子公索取非分之汤有何两样。令人们想不到的是已经见怪不怪,难道这钱还咬手吗?!“若不染指,非官人也”。
全国三十几位交通厅局长,先后因“染指”而纷纷落马的就有十七位,某省连续三任交通厅长不怕坐牢之苦,可谓前赴后继。真是令人叫绝,世人惊叹不已。中国有句成语叫“前车之鉴”,子公已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警示后人,对那些还在中饱、克扣、私肥、分羹的玩意,应该不要再玩了,否则小心自己在子公的黑名单上位列其中,到时悔之晚矣。
虽然大多数时候是贬义词,但也可以表其他意义(在特别语境下).词的运用是很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