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任务
1、研究拟定海关立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起草有关法律,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海关法规和综合性规章,审核署内各部门起草的专业性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发布海关法规、规章,负责海关法规、规章的执法解释工作。
3、牵头组织总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建立和维护管理海关业务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5、管理海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审理海关总署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海关总署行政应诉事宜,承办总署案件审理委员会相关日常工作。
6、受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7、研究提出各类实行进出口管制货物的海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8、制定、管理、维护海关业务信息系统参数数据库。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法规处、复议应诉处、知识产权处、贸易管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