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老师没有这个权利.
首先同学是交过学费的,也就是说已经付过帐了.老师有什么权利剥夺已经消费却还没得到的服务?如果不让同学上这节课是不是应该把这节课的学费退还.因为此时同学和老师可以看成是客户和供应商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大家是平等.合同已经产生了如果同学不愿意退钱也不可以.如果说老师以禁止同学上课来惩罚同学打扰大家学习,那么老师不按时下课又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呢?老师说:"我的动机是好的是要把知识讲的连贯."我们评价对与错不是以动机评判的而是以结果评判的.迟到的同学想进来学习知识动机也是好的但是影响了大家的学习.老师不按时下课动机是要把知识讲的连贯,但却产生了影响同学休息的效果.那么老师怎么没有受到惩罚?老师是否禁止迟到同学上课完全凭自己心情有时不让进有时让进这怎么能让大家平衡?
参考资料:根据《教育法律常规条例》第103条.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