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9月22日报道,辽宁省沈阳市一个姓律的10岁女孩,其父母想给她改姓为耶律,但派出所却不给办理:“改名可以,改姓不可以,孩子只能随父姓或母姓。”对此,有人认为,现行法律、法规对子女的姓氏并未作禁止性规定,派出所拒绝更改姓氏缺乏法律依据;而反对者认为,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子女姓的范围不能超出这两者,才能保持其传承性,并有利于建立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户籍管理制度。
笔者认为,姓名不是一个简单的代号,孩子不能离开父母的姓氏而另定他名.其理由是:
姓名不仅是一个的名称和代号,而更具有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意义,故不能离开父母的姓氏而定。在我国自古以来,孩子的姓名都是以父母(包括养父母)的姓氏为前提而取得的。
从道德层面讲,这一方面是区别不同姓氏的孩子,便于识别其特殊的亲情关系,有利于父母的培养教育:另一方面又是人们用以进行社会交流的区别标志;三是有利于区别群居人群的生活特点,促进社会发展。
从法律上讲,姓名权是人生权,我国法律虽然没有规定不能不随父母姓,但给公民以选择从父母姓氏中选择自己的姓氏。从法律上讲,法律规定公民的姓氏可以从父母姓氏中选择一而定,就排除了其它的选择。这是基于社会管理和维持良好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一方面有利于户口管理和人身份的管理,是国家管人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有利于婚姻法的执行,对建立没有近亲结婚的家庭是简便的方式。因为我国古代就有同姓不婚的习俗;三是如果姓名可以随意改动,那么整个社会将形成一片混乱,身份证、户口等等身份证明已经不能证明个人的身份了,后果不堪设想。
完全可以。
根据《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成年后也可以自由决定姓氏。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任何不得剥夺
可以
改名可以,改姓不可以,孩子只能随父姓或母姓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