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亚加拉瀑布 美国与加拿大边界
尼亚加拉瀑布是世界知名的三大瀑布之一。“尼亚加拉”在印第安语中意为“雷神之水”,印第安人认为瀑布的轰鸣,就是雷神说话的声音,因为瀑布巨大的水流以银河倾倒、万马奔腾之势,直捣河谷,咆哮呼啸,如阵阵闷雷,声及数里之外。尼亚加河左濒加拿大,右接美国,从伊利湖蜿蜒流向安大略湖,全长57.6公里。上游地势平坦,水流缓慢,及至中游,河面陡落48米,河水在此垂直下泻,形成巨瀑,这就是尼亚国拉瀑布。历史上为了争夺这块宝地,美、加(英)两国曾于1812年至1814年间进行过激烈的战争,战争结束后,两国签定了“根特协定”,规定尼亚加拉河为两国共有,主航道中心线为两国边界。从那时起,两国在瀑布两侧各建一个叫做尼亚加拉瀑布城的姐妹城(一个隶属于加拿大的安大略省,加一个隶属于美国的纽约州),两城隔河相望,由彩虹桥连接,桥中央飘扬着美国、加拿大和联合国的旗帜(美国星条旗在南,加拿大枫叶旗在北,联合国旗居中)。两国都不在此设一兵一卒,人民自由往来,和平共处。这个世界最大的瀑布,被誉为世界七大奇景之一,自从1678年比利时作家亨尼平游览瀑布之后,对这绝妙的人间奇境做了传神的描述,尼亚加拉瀑布开始名扬四海,为世人所知。早在1885年,加拿大建国之初,就建立起尼亚加拉公园管理委员会,负责保护这一地区的历史遗迹、自然风物,规划景区的建设,当时的安大略省政府了一项法令,把尼亚加拉瀑布附近的3000英亩土地全部收归国有,用来建造高级旅馆,开辟娱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