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04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在消防工作中它的基本含义是:1.一个地 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由本地区、本系 统、本单位负责;2.行政主要领导作为法人代表,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当然的防火负责人;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和业务部门。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4.车间、班组领导要对本车间、班组的消防工作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有利于调动各单位。自身的积极性,也解决了过去公安机关将管理与监督包揽起 来的弊端,从而使"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得以真正落实,为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贯彻群众路线开辟了新的途径。

贯彻落实"两谁"原则,一是要提高认识,使各级领导和群众明确,消防工作是本单位本部门自己的事,从思想上给予真正的重视;二是明确责任,建立制度。通过建立建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的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领导和职工的头上,增强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三是赏罚分明,奖惩兑现,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各种制约作用,使每个领导和职工自觉地承担起应负的消防安全责任;四是形成网络,完善管理机制;按照消防管理的要求,建全各类消防组织,逐步提高自救能力,最终形成群防群消的网络体系,以全面提高全社会同火灾作斗争的总体功能。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