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的国旗
[编辑]五色旗
[编辑]五色旗历史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成立。孙中山任臨時大總統,孙中山雖倡导使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國旗,但五色旗原為清朝海軍一二品的官旗,革命党革命時期江蘇、浙江、安徽等省多用此旗。因此五色旗在國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各界一致認同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則被訂為海軍旗。
1912年1月10日,临时参议院通过专门决议,使用五色共和旗(或称五色旗)作为国旗,含五族共和之义。同时通过的还有十八星旗为陆军旗。1913年(民国二年),青天白日满地红被訂為海軍旗。除了上述三种使用上较普遍的旗帜外,其他地区亦使用其他的旗帜。此時五色旗亦被用作海軍艦艏旗。
五色旗由于产生于革命时期,对当时民众影响很大,在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正是因为这样,它又被当时各军阀所利用,托革命之名,成为笼络人心的工具。
最後其中國國旗的地位於1928年(民国十七年)12月17日,国民党北伐成功后,被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取代。1935年后的各种政权不再采用五色旗(除了附日的傀儡政權外)。
在民国政府废除五色旗后,五色旗变成了抗日戰爭時期亲日政府的代表旗帜,满洲国旗(见後文)就是由五色旗衍生设计外,其他像所谓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北平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前身)或南京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等伪政权都采用五色旗为基本元素。
[编辑]五色旗意义
由红、黄、蓝、白、黑组成,分别象征中国汉、满、蒙、回(穆斯林)、藏五大民族。 (注:有说五色旗是根据清朝的五色官旗改变而成。而此五色也是五行学说代表五方的颜色。)
[编辑]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编辑]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历史
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亦是創立同盟會後的第二年的冬天,孙中山在會議中提議將青天白日旗定為中華民國國旗;但黃興认为,青天白日旗與日本國旗類似,且色彩過于單調。於是孙中山有了加入紅色的構想。當時同盟會南洋分會副會長張永福之妻陳淑字(一說淑宗)依此構想縫製了四種國旗,分別為下列的草案一至草案四。其中草案三的旗幟於同盟會廣東歷次起義中普遍採用,故1925年(民國十四年),中华民国政府成立,改編所屬各軍為國民革命軍時,特選該旗為軍旗。
草案一
草案二
草案三(1925年成为中华民国陆军旗)
草案四(1925年成为中华民国国旗〕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成立。孙中山任臨時大總統,孙中山雖倡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國旗,但五色旗原為清朝海軍一二品的官旗,革命党革命時期江蘇、浙江、安徽等省多用此旗。因此五色旗在國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各界一致認同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則在1913年(民国二年)被訂為海軍旗。
五色旗初期雖獲各界普遍認同,但北洋政府當權後政局混亂,其中不乏許多喪權辱國的作為,致使五色旗聲望由盛轉衰,日趨低落。這间接导致 1925年(民国十四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于广州成立时明令废止五色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成为南方政府的国旗.隨後国民党北伐成功统一全中國,于 1928年(民国十七年)12月17日立法通过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国的正式国旗,颁行全中国使用,全面取代五色旗和十八星旗。1935年后的各种政权不再采用五色旗(除了抗日戰爭時期附日汉奸的傀儡政权之外)。此後,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一直在中華民國的實際統治地區,沿用至今。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國旗和北洋政府国旗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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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南京政府
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陆皓东设计。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决定用“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
1928.10.8-1949.10.1 中华民国国旗
由国父孙中山先生以革命先烈陆皓东先生所设计的青天白日旗为蓝本,加上红色为底色,而形成「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民国十七年,北伐成功,全国统一,十二月十七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正式经由国民政府立法通过,颁行全国使用。青色代表光明纯洁、民族和自由;白色代表坦白无私、民权和平等;红色代表不畏牺牲、民生和博爱。白日的十二道光芒,代表着一年十二个月,一天十二个时辰;也象征着国家的命脉,随着时间的前进永存于世界;更鼓舞国人与时俱进,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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