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人生:“大款”的新标准
富人肯定是越来越多了,但富人的标准却越来越模糊。什么样的人才称得上“富人”?不同的群体都有自己的答案。
国家统计局:有房有车底线3万
富人的官方称谓是“高收入人群”。
2000年7月,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进行了第一次高收入专项调查,样本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广东、云南、陕西、湖北、辽宁等10个省市的9956户城市高收入家庭。这次高收入群体调查最后得出的中国“富人标准”是:户均年收入3万元以上,拥有商品房或者拥有私人汽车;虽没有商品房和汽车,但户均年收入远远高于3万元的家庭。调查还显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高收入群体的31%,专业技术人员占25.2%,自由职业者占17.8%,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9.5%,商业服务人员占8.5%。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是文化程度,而不再是过去的地区、行业与工龄等。这是目前由国家权威机构公布的唯一的高收入群体收入调查数据。
税务部门:年收入6万以上
相对国家统计局而言,在税务部门眼里,富人(高收入个人)则是另一种标准。去年在武汉召开的全国个人所得税座谈会上,根据相关部门对广州、上海等城市所作的调查,税务专家们初步拟定了“高收入人群”标准: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事实上,究竟月(年)收入达到多少才算是高收入,政府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即使在国际上也没有“高收入标准”的先例。各地都是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划定高收入标准。北京已经率先为“富人”定出标准。日前,北京市地税局首次明确了北京重点纳税人的界限:年收入十万元以上、有多处取得收入的或需要二次申报的人员及外籍人员为重点纳税人。
而据调查,目前北京市大约有三万人的年收入在十万元以上,这就是说,按照这个“标准”,北京至少有三万富人。但是,这些标准并未能得到广泛认同,即使在税务系统内部,所谓“标准”也存在相当的争议。有专家认为,对于高收入额的界定可采取两种方法:一、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年人均工资(2000年15600元)的10倍以上作为高收入的标准,即年收入15万元以上者为高收入人群;二、北京市个人所得税与月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为1000元,换句话说,1000元作为个人月最低生活标准,那么,个人年人均最低标准将为12000元,若以此为基数,超过10倍以上的为高收入者。依此计算,被税务部门锁定的“富人”年薪应该在12—15万以上。
以年人均收入折算:十万左右
据国家统计局城调队的曹子玮博士介绍,高收入的界定有绝对与相对两种标准,比如说按家庭资产或者年收入达50万元、100万元来划分,这就是绝对标准;但是绝对标准难以解决的问题是收入高低的相对概念,如北京的一般收入者到了西部可能算得上高收入。因此,收入调查中常常采取相对标准,前年的十城市高收入群体调查就是选取了10%这个相对标准。
根据这一相对标准(收入最高的10%人群),再按照上述假设(富人的收入占到社会总收入的80%),并结合最新的人均年收入情况,我们不妨折算一下“富人”的大致人均年收入。据国家统计局公报,2001年只有广州、上海和北京三城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万元,其中,广州14694元、上海12883元、北京11578元。按上述方式计算,三城市“富人”的年收入分别为117552元、103064元、92624元。
尽管这样的计算很不规范,也谈不上科学,但可以大致看出三城市“富人”的年平均收入水平:10万左右。
参考资料:http://www.people.com.cn/GB/shenghuo/76/123/***********/779943.html
根据国家对小康社会的描绘,收入达到亿万富翁的群体才算是有钱人,穷到解决不了温饱问题的群体算是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