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对旅客行李运输做了如下规定:
1、旅客托运行李,应将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的行李拴好,否则民航可以拒绝收运。
2、增加了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3、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
4、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为50元。
5、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由于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灭失,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6、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可办理5‰声明价值附加费。每位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民航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收运。
7、旅客托运小动物应在定座或购票时提出,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而且小动物一律不能放在客舱内运输,包装要符合要求。运价按逾重行李费(经济舱票价的15%单独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