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房屋买卖合同关键条款细节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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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发展商

自从本报《置业金版》独家策划"购房服务一条龙"系列专题后,现已推出了税费、按揭专题,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读者来电来函称专题很有实用性、指导性,希望能尽快推出其他相关专题。应读者要求,本期专题特别涉及签约和收楼热点问题。

合同陷阱、货不对板是购房者害怕但又经常碰到的情况,购房者与其期望发展商的善良,不如自己变得精明点:在签定购房合同时,要将自己的要求都变成白纸黑字写进合同中;在收楼时,要对照合同逐一验收,没有出入方可签字收楼。

鲁迅先生曾说过:"我总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在房产市场法制环境还不够完善、发展商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的今天,购房者也应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发展商"。

看完楼、签订认购书、交了订金后,就到了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了。在购房合同中,房地产开发商对制定的所有条款都经过精心设计,尽量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一些看似公平的条款往往对购房者不利。对此,有关专家建议,购房者在签定合同之前,一定要多方考虑,多向专家内行请教,才能避免陷入一些圈套。在此,记者归纳了几点注意事项,以供购房者签购房合同时参考。

重白纸黑字忌口头协议

前不久记者接到了一起投诉:王生在新塘某个楼盘看中了一个现房单位,除了客厅的窗户是死窗外,其他都还满意,后来经和售楼小姐协商后双方达成了口头协定,即收楼时死窗将会改回活窗,同时该协定也得到了楼盘销售经理的首肯,王生于是放心地落了订金并签了购房合同。

然而王生按规定时间去收楼时,却发现客厅窗户仍是死窗。对此,发展商表示,这是当初规划部门的要求,为了楼房外立面的美观,不可能为了王生一个人就修改窗户。而此时售楼小姐,甚至是销售经理都避而不见,发展商给王生的答复是,他们从来没有答应过修改窗户,而且当初的有关负责人已经不在该楼盘上班。

此时,王生惟有后悔当初未在购房合同中注明"客厅死窗必须改成活窗",以致给日后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对此有关专家建议,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凡是销售人员口头答应过的事,都应尽量让它变成白纸黑字,全部写入合同内。

卖方盖章买方签字要同步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后,同时签字盖章,然后合同方能生效。但在现实中许多房屋买卖合同往往是买方先签字,然后才拿去给发展商盖章。开发商这样做有很多理由,比如发展商委托代理公司售楼时,代理公司并无权在合同上盖章,所以必须将谈好的合同送到发展商那里去盖章;还有的是发展商的公章归某个人掌管,为了提高其效率或图方便等原因,发展商一般在凑足了几份买方已事先签字的合同后,才集中起来盖章。

但有关专家提醒购房者,卖方盖章和买方签字的时间差,对于诚信的发展商来说无需多虑,但对于个别存在有意欺诈的发展商,买方就不得不防了。比如发展商很有可能利用这个时间差,将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在空白处增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事先谈好的补充协议不认可。

为了防止这种概率虽小,但对买方杀伤力却极强的细节,有关专家建议,买方应事先将合同的空白处划掉,并将已选择的条款用汉字在合同的空白处表述出来,以防被改动。最好坚持双方同时盖章签字,这也是发展商对买方的一种尊重。

"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要约定

目前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除非在买方的强烈要求下,否则发展商一般不主动出示"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原件,只有少数发展商将"五证"或"五证"原件的一部分在销售时明示。不出示"五证"原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有意回避"五证"中所记载的问题,如存在抵押等,有的是利用复印件做假,比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是二期等,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要分清"五证"的真伪以及记载的内容对自己将来利益的影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买方索性在合同中约定发展商保证"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具体的违约责任。

签合同前先把好"认购关"

由于目前充斥在广州市场的楼房大部分是期房,导致广州房屋买卖市场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众所周知,购房者和发展商在签定购房合同之前,双方还必须签一个认购书。签认购书时,购房必须按照发展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缴纳定金,而按照规定,无特殊情况,这些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广东正嘉律师事务所的窦婉云律师表示,如果在签定认购书、缴纳定金前,购房者没有及时主动地争取自己的利益,签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就将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较难再为自己争取利益。所以窦律师建议,最好在签认购书之前,先仔细看看合同,以便及时提出补充协议,因为在这个时候,还是"买家市场",这时购房者提出要求,只要合理,发展商基本上都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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