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务工的外地劳动力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0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一)外来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商业保险公司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实际发生的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抢救医疗费用。

2、按照发生工伤的致残等级和年龄确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旧伤复发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旧伤复发医疗费的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3、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应当安装假肢、矫型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辅助器具的费用按使用期限和国产普及型价格确定。

(二)外来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商业保险公司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实际发生的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抢救医疗费用。

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

3、因工死亡补助金。标准为5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

4、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抚恤金=死亡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12年1人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