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谈的礼仪
在社会交往中,存在着某种关系的有关各方,为了保持接触、建立联系、进行合作、达成交易、拟定协议、签署合同、要求索赔,或是为了处理争端、消除分岐,而坐在一起进行面对面的讨论与协商,以求达成某种程度上的妥协。
性准备,是要求洽谈者在安排或准备洽谈会时,应当注重自己的仪表,预备好洽谈的场所、布置好洽谈的座次,并且以此来显示我方对于洽谈的郑重其事以及对于洽谈对象的尊重。
举行双边洽谈时,应使用长桌或椭圆形桌子,宾主应分坐于桌子两侧。若桌子横放,则面对正门的一方为
上,应属于客方;背对正门的一方为下,应属于主方。若桌子竖放,则应以进门的方向为准,右侧为上,属于客方;左侧为下,属于主方。在进行洽谈时,各方的主谈人员应在自己一方居中而坐。其余人员则应遵循右高左低的原则,依照职位的高低自近而远地分别在主谈人员的两侧就坐。举行多边洽谈时,为了避免失礼,按照国际惯例,一般均以圆桌为洽谈桌来举行“圆桌会议”。
洽谈的第一点方针,是要礼敬对手。即所谓“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保持”“绅士风度”或“淑女风范”。
洽谈的第二点方针,是要依法办事。提倡法律至尊,假若要在洽谈中搞“人情公关”,即对对方吹吹打打,与对方称兄道弟,向对方施之以小恩小惠,则是非常错误的。任何有经验的谈判人士,都是不会在洽谈会上让情感战胜理智的。
洽谈的第三点方针,是要平等协商。有关各方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讨价还价。
洽谈的第四点方针,是要求同存异。在任何一次正常的洽谈中,都没有绝对的胜利者和绝对的失败者。在洽谈会上,妥协是通过有关各方的相互让步来实现的。
洽谈的第五点方针,是要互利互惠。
洽谈的第六点方针,是要人事分开。商界人士在洽谈会上,应当理解洽谈对手的处境,不要对对方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或是一厢情愿地渴望对方向自己施舍或回报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