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过劳动模范称号的职工,退休时是否另外提高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
根据《合肥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暂行办法》(合肥市政府第64号)规定,1998年1月1日后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由奖励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1997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规定可享受养老保险优惠待遇的劳动模范,退休时仍保持省级和国家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按月分别发给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4%的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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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过劳动模范称号的职工,退休时是否另外提高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
根据《合肥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暂行办法》(合肥市政府第64号)规定,1998年1月1日后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由奖励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1997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规定可享受养老保险优惠待遇的劳动模范,退休时仍保持省级和国家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按月分别发给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4%的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