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汽车票价是否可以随意定?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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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 省交通局有统一票价规定

理伦上应该由专门的部门来定,不过好像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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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由物价局定.你这种情况应向当地物价局和交通局反映.计个公道.

铁道部近日发出通知,确定明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票价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上浮幅度为硬座15%,其他席别20%(据各大媒体12月4日报道)。笔者想问的是:春运铁路票价上浮就这么定了吗?为什么又不举行听证会?

2002年1月12日,2002年春运铁路票价听证会在北京举行。2003年春运继续“适用”了,2004年春运还要“适用”,一次听证会究竟可以“适用”多长时间?难道可以“一劳永逸”吗?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总是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比如,回老家过年的打工者越来越少,这与两年前相比还能说是“同类状态”吗?这是否意味着铁路部门一直坚持的“削峰平谷”的涨价理由不再成立?

退一步讲,即使理由成立,像去年一样再给个说法总是应该的吧,但报道中并没有提及这一点。莫非听证会已经在铁道部门决策者的意识之中消失,以至于觉得连提一提的必要都没有了吗?

如此说来,去年,铁道部关于不再举行听证会的那番解释,是以“运动员”的身份扮演了“裁判员”的角色。今年,铁道部倒是没有再“越位”,可是“裁判员”为什么不说话?他又在哪里呢?

很显然,全国范围的铁路票价是否浮动以及是否举行听证会的“裁判员”是承担价格管理职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前是国家计委)。就2004年春运铁路票价上浮是否举行听证会这个具体的问题来说,价格主管部门应该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并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然后才能作出决策。就价格听证制度这个宏观性的问题来说,发改委需要做的工作更多,比如像春运铁路票价这样涉及面极广的重大政府定价行为应该多少年举行一次听证会,应该怎样判断听证会的举行是否有必要,等等。总之,应该有个规范、可操作的细则。如果总是这样随随便便,想举行就举行,不想举行就不举行,甚至任由铁道部门自行其是,铁路票价听证会怕是真的要“一劳永逸”了。

如果是物价局的文件定价,是经过测算的,当然有不执行物价定价的运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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