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存款利息计算的规定
1. 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除活期储蓄在年度结息时并入本金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息。
2. 逾期支取的定期储蓄存款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 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 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确定存期
在本金、利率确定的前提下,要计算利息需要知道确切的存期。但在现实生活中,储户的实际存期很多不是整年整月的,常常都带有零头天数。有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迅速准确地算出存期,即采用以支取日的年、月、日分别减去存入日的年、月、日,其差数为实存天数。例:
支取日:1998年6月20日;存入日:1995年3月11日。两者相减得出;3年3月9日。按储蓄计息对于存期天数的规定,换算成天数为:3×360(天)+3×30(天)+9 =1119日。
如果发生日不够减时,可以支取“月”减去“1”化为30天加在支取日上,再各自相减,其余类推。这种方法既适合用于存款时间都是当年的,也适用于存取时间跨年度的,很有实用价值。
计算零存整取的储蓄利息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计息方法有几种,一般家庭宜采用“月积数计息”方法。其公式是:
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其中: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
据此推算一年期的累计月积数为(12+1)÷2×12=78。以此类推,三年期、五年期的累计月积数分别为666和1830。储户只需记住这几个常数就可按公式计算出零存整取储蓄利息。
例:某储户1997年3月1日开立零存整取户,约定每月存入100元,定期一年,开户日该储种利率为月息4.5‰,按月存入至期满,其应获利息为:
应获利息=100×78×4.5‰=35.1元
计算存本取息的储蓄利息该储种利息计算方法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相同,在算出利息总额后,再按约定的支取利息次数平均分配。
例:某储户1997年7月1日存入1万元存本取息储蓄,定期三年,利率年息7.47%,约定每月取息一次,计算利息总额和每次支取利息额为:
利息总额=10000×3(年)×7.47%=2241元
每次支取利息=2241÷36(月)=62.25元。
计算定、活两便的储蓄利率
定活两便储蓄具有定期或活期储蓄的双重性质。存期三个月以内的按活期计算,三个月以上的,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算。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其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60% 因定活两便储蓄不固定存期,支取时极有可能出现零头天数,出现这种情况,适用于日利率来计算利息。
例:某储户1998年2月1日存入定活两便储蓄1000元,1998年6月21日支取,应获利息多少元?
先算出这笔存款的实际存期为140天,应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利率(年息2.88%)打六折计算。
应获利息=1000元×140天×0.8%% (日利率)×60%=6.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