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纪80年代,费孝通先生曾提出“从 ‘自在’到‘自觉’”的中华民族认识论,强调“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1这一带有创发性的著名论断,对我们认知“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及其社会认同的特点,启发良多。当然,“中华民族”观念不仅包涵着传统民族在新的条件下得以延续的意义,也内蕴着某种现代性的政治转换之义。因为现代“民族”一词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强烈政治意蕴的概念。正是经由现代政治意识所参与引发推动的现代民族自觉,古老的中华民族才最终得以自立于现代世界民族之林。因此也可以强调说,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延续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化过程。以往,学术界对于中华民族的这一现代“自觉”重视不够,研究不足2。其实,这段不长的民族“自觉”史的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那漫长的“自在”阶段。轻视对这段民族整合历史的研究,不仅是缺乏历史感的表现,也终将被证明是真正缺乏远见的。
那么,在“自在”的中华民族与“自觉”的中华民族之间,或者说在“传统”的中华民族和“现代”的中华民族之间,究竟有何区别呢?笔者以为,其中最为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同样作为广义的族群共同体,组成它的各子民族除了数量、构成不尽相同外,其成员一则为 “臣民”或“藩民”,一则为“国民”或“公民”,也是根本的不同。与此同时,在前者,其人民彼此之间客观存在、并不断得到发展的各种联系与整体性内涵,还缺乏得到进一步深化的现代条件,其主体自身对彼此间的这种联系和整体性之感知,也同样缺乏得到高度自觉的综合可能性(包括西方外来民族入侵的打击与刺激,自身现代国家的建立等政治和社会条件);其共同的利益安危感,也是在现代民族国家意识和体制逐渐引入后才得以强化和凸显出来的;在交往上,前者也还存在着语言沟通等方面的更多隔阂等。而在后者,上述诸情形则基本都得到了改变(语言沟通上也有了相当的改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后者基于各子民族间全方位“一体性”的强烈体认,还形成了一个共同拥有和一致认同的民族总符号或名称——“中华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