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接受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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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接受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不如实反映情况或不提供有关资料的将受到怎么样的处理?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有权对本管辖范围内的海域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自觉履行有关规定,配合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如果拒不接受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不提供有关资料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做出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改正。(2)警告。(3)罚款,罚款的幅度为2万元以下。具体罚多少,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为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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