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可以算是一位非常有趣的哲学家。他的一些哲学命题向人们在认识方面的常识挑战,经他那么一挑战,本来习焉而不察的一些问题引起众人的注视。比如说,“白色的马是马”,这个判断为人们的常识所知,无须乎怀疑。然而,公孙龙怀疑了,提出了一个流传千古的哲学命题———“白马非马”。
公孙龙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青工也,故曰白马非马。”意思是说,“白”是指马的颜色,“马”是指马的形体。“白”是用来称呼马的颜色的,不能称呼马的形体,因此,“白”与“马”两个概念合在一起所包含的意思就不是“马”了(即不是抽象的“马”的概念)。
公孙龙说,如果你到马厩里去取马,黑马与黄马都是你取的对象;如果你只取白马,那么,黄马与黑马就不是你取的对象。取马的时候,黄马和黑马都来了,它们可以看成一样,姑且说作有马,而不可以说作白马。可见,白马不是马的道理就很明白了。
公孙龙高于一般人的认识能力,他不满足“白马是马”的这样常识,它从这种常识的判断里看出了一种矛盾的东西,既概念与判断的矛盾。在公孙龙看来,“白马”的概念是非常具体的,“马”的概念是非常抽象的。然而,常识的判断却是非常矛盾的:“白马是马”。这等于说,具体的白马是抽象的马;因此,他要向常识挑战了,大呼一声:“白马非马!”如果把他的这个哲学命题诠释一番,则应读作:具体的马不是抽象的马!具体的事物不是抽象的事物!
由此可以看出,“白马非马”这个哲学命题的提出,标志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已经注意到了具体与抽象、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个性与共性的关系问题。公孙龙首次提出这样的问题,为哲学增添了新的范畴。“白马非马”主要从内涵和外延上揭示了概念的种属差异关系,说明种概念和属概念在质和量的方面各有自身的规定性。但是,《白马论》的逻辑思想也含有形而上学的片面性。主要指公孙龙在强调同一性的同时,忽略了“同一性自身包含着差异性”的一面;公孙龙有见于概念之间、判断之间的对立和分离,却无视它们的一致性和联系;公孙龙看到了一般不能完全包括个别,这是他的深刻之处。但他不理解个别就是一般,一般就存在于个别之中,把抽象的“马”与“白”看成了以脱离具体事物的东西,陷入了唯心论。
春秋戰國時代的名家代表人之一的公孫龍子有許多有趣的詭論,其中最為有名的要算是白馬非馬論了。相傳的故事大概是這樣的,有一天公孫龍子騎著一匹白馬要進城,該城門的看守官說,依照規定馬不可以進城。於是公孫龍子就開始他的論證 – 白馬非馬,最後它說服了守城官,於是就騎著他的 (不是馬的) 白馬進城去了。
他的論證大概是這樣的:
“馬” 指的是馬的形態,”白馬”指的是馬的顏色,而形態不等於顏色,所以白馬不是馬 (白馬非馬)。
這個論證利用”歧義”來混淆事實。所謂”歧義”是說,一個詞可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義,在一個討論中,若某個字的兩個不同意義同時被使用,則可能會造成這種(歧義)類型的謬誤。
“ 是”這個字可以被用來表達”屬於”的關係,例如,白兔是兔。
“是”這個字也可以被用來表達”等於”的關係,例如,孔子是至聖先師。
守門官的意思是: ”馬不可進城,白馬是馬,所以白馬不可以進城”。
在這裡,”是”被用來表達”屬於”的關係。
當公孫龍子論證”白馬不是馬”時,”是”被用在”等於”的關係。
所以,簡單的說,他們其實是雞同鴨講。不是談論相同的一件事。
公孫龍子的論證是有效的,而他的結論,”白馬不等於馬 (白馬非馬)” 也是對的。但並不能用來反駁守門官的規則: 凡是屬於馬的都不能進城。
“白马非马”是我国战国时期辩士填儿提出来的一个哲学名题,到了战国后期,哲学家公孙龙在《白马论》中全面阐述了这一命题。
公孙龙说:“‘马’是讲形状,‘白’是讲颜色。‘白马’既包含了形状,也包含了颜色。如果你要‘马’,黄马黑马都可以牵来,但如果要‘白马’,就不能牵黄马或黑马,所以白马不是马——‘白马非马’。”
这是绝对地割裂了一般与个体的关系,也就是否定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是一种典型的诡辩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