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不服,行政机关可否上诉?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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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就是说,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有权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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