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资源合理配置的生态环境目标
水资源的基本属性包括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属性,涉及水的数量、质量、能量,以及水域、水环境。水资源的功能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诸多功能。但是水资源的天然时空分布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之间很容易出现不协调,这就需要将水资源进行配置,这个配置要力求合理。合理配置包括调整水资源在空间、时间及质量上的分布,乃至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南水北调是河北省、华北乃至全国最重要的水资源调配工程。其特点是“从合适的地点、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代价,调来符合数量和质量要求的水资源,以满足缺水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需求。”
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基本内涵是: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调整水资源天然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之间的关系,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支撑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水资源合理配置的目标概括起来有三大类,即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目标,三者缺一不可。但目前确定的“南水北调工程近期主要供水目标是满足城市发展用水需求”;“调水后可通过水量置换的办法还水于农业、还水于生态,部分解决农业发展用水及生态环境用水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农业和生态环境各自可能增加的资源量,特别是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有多少提高,距“合理需求”会有多远,在此基础上恰如其分地提出生态环境目标的满足程度。水资源研究或规划必须保持其前瞻性和适应性,要更多关注生态环境目标,紧紧抓住战略目标不放松!
2 “水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内涵
传统的“水资源承载能力”是指当地水资源能够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现在提出一个“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概念,实质上它与“水资源承载能力”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般认为“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是指在一定水域,其水体能够被继续利用并保持良好生态系统时,所能容纳污水或污染物的最大能力。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和商榷。
诚然,在研究“水资源承载能力”时必须考虑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而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应该予以界定,我们认为:生态用水应指动物、植物能够保持正常生存状态所需要的水;环境用水应指保持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和地下水正常供应所需要补充的水。前者侧重人与自然的关系,后者侧重人与资源的关系。因此,泛称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将涵盖较多的内容,既包括河道内、湿地、滩涂和山区平原绿化用水,又包括回补超采地下水和河道内水体稀释、自净需补充的水。对此应有详细的分析和测算。“水生态环境承载力”在黄河水量分配时已放在优先的位置,理应作为海河流域水资源规划的主要任务。将“水生态环境承载力”与“水资源承载力”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同时予以考虑的观点无疑是十分正确的。
3 南水北调与“水生态环境承载力”的跨越式提高
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将促进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我们期望南水北调也能促进河北省水生态环境的极大改善,“水生态环境承载力”的跨越式提高。
目前南水北调工程决策的关键问题是中线工程输水规模,而不是初始调水量。工程输水规模直接关系着生态环境效益的发挥。因此宜以此为契机,谋划生态环境用水量,提出河北省的具体建议。
强调南水北调工程的公益性,呼吁由国家投资比较有效地改善华北地区生态环境。要将尽快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重要决策目标,至少应为改善生态环境创造一个比较优越的外部条件。不希望等到2030年以后再谋划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主要利用汉江雨洪水和正常弃水向华北无偿或低价补源。生态环境用水不受保证率的限制,“能调多少就调多少”。同时要注意淮河弃水和当地雨洪水的利用。
明确生态环境需水过程不是“渐进式”的,而可以是“突变式”的,南水北调供水过程也非绝对的“阶梯式”的,而是在“阶梯”之内可以有所“浮动”。这样的供、需水过程更为合理,也更能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
建议南水北调增加一个“生态环境用水规划”,配合当前“水资源优化调度”等专题研究,落实生态环境用水。
建议河北省防洪工程尽量按照新防洪规划的精神,实施“上调蓄,中疏滞,下分排”的工程格局,防洪结合兴利,充分利用雨洪资源。用当地洪涝水补充南水北调生态环境用水。
总之,应千方百计谋划河北省“水生态环境承载力”的跨越式提高,促进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