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资应发数达到1500才需缴税!
王理:工资450元月缴税30元让人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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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9:20 浙江在线
“听说月工资达到1600元才缴税,我们每个月打扫清洁收入才四五百元也要缴,这是怎么回事?”令南充市高坪白塔中学清洁工侯女士和同事更想不通的是,他们明明是清洁工,完税的时候却被税务部门列为“个体工商户”。(10月23日《华西都市报》)
本来,这些清洁工就是社会地位低,福利待遇差,没有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而实质上,她们每月起早贪黑的就挣这么四五百元钱,也只是“穷人喝汤”,她们的生存现状“
30元的税费要辛辛苦苦扫2天,够一家人生活好几天。”已经够令人悲痛的了,现在竟然成了纳税人,这实在让人莫明其妙,更让人不能容忍。
作为税务部门给出的解释是:电脑软件当初开发出来时就是如此。因学校没与清洁工签订合同,其收入在开票时就统一纳入了“个体户”行列。也承认工作人员有做得不仔细的地方,服务不是很到位,并表示尽快完善。但即便如此,这些清洁工每人的起征标准也仍然不够,显然有悖常理,为随意收税找借口。
其实,这也是一种强征与掠夺,是对弱势群体的滥权行为。这种情况下,越穷的人,越是“软柿子”,在税收执行的过程中,让弱势群体背上税负,任何漂亮的借口都是可耻的谎言。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这将使弱势群体的生存更艰辛,环境恶化,留下潜在的社会隐患。
纳税人眼里,税收不像含情脉脉的少女,更像铁面无私的硬汉。然而,清洁工“沧桑的脸上满是疑惑”,后面隐伏的悲痛,是民生困境,是社会失去正义和公平,税收让她们的生活难以为继,恐怕不仅仅是铁面无私的硬汉,而是“杀贫”的霸道的硬汉了。
“纳税光荣”,这可是天经地义的。清洁工何尝不想光荣光荣,然而,她们光荣不起来,却成为收税对象,对社会则是莫大的耻辱和讽刺。对此,律师称,清洁工没有固定的工作,是弱势群体,作为税务部门应该主动返还已征收的税费。而这不仅是“误伤”,是对“公权力”的拷问,同时反映出的是,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流于形式,仍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