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总督和巡抚工作职责有什么区别?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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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以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治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

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事.

总督的官品高于巡抚.

知府介于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单位.意思是"知(主持)某府事'.知府之下设同知,通判等佐官,分掌粮,盐江海防务,水利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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