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撒谎一定不是道德问题
其实真实的道德观念应该在孩子成年以后,至少具备常规的是否辨析能力之后。我国刑法中对公民刑事责任的几个年龄界定值得我们思考:14周岁、16周岁、18周岁。
因此,年龄在14周岁之下的孩子,大多情况下的行为表现是属于模仿阶段;在14~16周岁间,我们认定他具有模糊的责任意识;16~18周岁,我们便裁定其有相应的判断能力和自我决断能力,而18周岁以上,他才必须对自己的一切表现负起全面的责任!
其实,更多的情况下,孩子撒谎只是一种自我防卫的本能!(大人又何尝不是如此!)他们基于对事情的后果所造成的责任的无法承担,于是就不得不掩盖某种真相。而这种情形下,我们如果能理智的与孩子进行沟通,他们很容易也很乐意告诉我们事情的本来面目。这绝对不是他们的道德意识的问题,对于大人,更多情况下,也是如此。真正的道德问题,应该是他们在思想意识中对自己错误行为的无悔、无耻,是对自己错误行为的错误是否颠倒,而这样的情况对于多数即便是撒了谎的人,都是不存在的。
我以为,我们在更多的情形下,不要简单的以道德概念来界定人们的行为意识,而应该从多方面去分析去了解,只有如此,我们才有可能做到不以貌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