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 太尉 御史大夫
三公宰相制:汉武帝时以中外朝制分割了相权,揭开了汉代宰相制度改革的序幕。汉成帝建立三公宰相制代替丞相制。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此为三公官,三公分别对皇帝负责,互不统属,分散相权。
察举制:察为考察,举为荐举,即在考察的基础上予以荐举。是汉武帝以后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方法:皇帝下诏指定举荐科目,公卿守相按科目要求考察和荐举人才,然后皇帝亲自策问,授官。和任子、赀选制相比,比较重视才能方面的素质。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日益严重,最后导致变相成为官僚子弟世袭制,东汉末年衰落。
征辟制:汉武帝时推行的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和府、州郡辟除两方面。前者多为名望高、品学兼优的社会名流,被征召者多为以要职,称为“征君”,最尊的仕途。辟除制在汉武帝以前就已推行,直到隋朝被废。
宰相 御史大夫 太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