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是有限责任公司兼有资合性的表现。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手续相对简单:一般由全体设立人制定公司章程,每人一次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即可在登记机关登记设立。
4、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到严格限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5、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与经营上具有封闭性即设立程序和经营状况不向社会公开。
1、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是有限责任公司兼有资合性的表现。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手续相对简单:一般由全体设立人制定公司章程,每人一次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即可在登记机关登记设立。
4、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到严格限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5、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与经营上具有封闭性即设立程序和经营状况不向社会公开。
1、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是有限责任公司兼有资合性的表现。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手续相对简单:一般由全体设立人制定公司章程,每人一次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即可在登记机关登记设立。
4、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到严格限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5、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与经营上具有封闭性即设立程序和经营状况不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