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计费依据和费率: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0%,并应当随着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而逐步下降。具体比例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确定。职工个人每月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的增长逐步提高,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具体比例由省人民政府规定。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省统计部门定期公布的数字为准。城镇个体劳动者每月按照缴费工资的17%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省实际,对城镇个体劳动者的缴费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