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金山》发表版权声明 非法音像将法律制裁

王朝娱乐·作者佚名  200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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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金山》投资出品方之一“北京其欣然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委托腾讯娱乐发布版权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北京其欣然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为电影《金山》(英文名:IRON ROAD)参与投资、出品方之一,同时作为唯一授权单位依法享有该电影在大中华地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全部著作权及财产权。

该影片已经通过中华人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审查,公映许可证号为:电审数字【2008】第135号。

截至《声明》之日,本公司从未授权任何法人享有该电影音像出版、复制、批发、销售等权利。

因此,如有该影片任何形式音像制品上市,系属非法音像制品,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郑重声明,保留追究其任何形式侵权行为的权利;并将联合当地文化、公安等部门进行严厉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其欣然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jone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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