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20日下午,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对于权磊被砍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经过法院审议,该项案件被定性为“雇凶报复伤人案”审判人员考虑到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审讯期间态度良好,并且积极承担权磊受伤后的医药费及各种赔偿,受害人本人权磊也曾多次向法院出具了希望从轻处罚嫌疑人的建议,最终法院判处赵艳华(女)、郭洪强、陈伟三人均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总共三人将承担赔偿金额共120万人民币,据悉,这一结果也是该项罪名中处罚的最轻底线。
20日下午,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对于媒体一直关注的权磊案件终于做出了审判,本案性质被定性为“雇凶报复伤人案”而三名犯罪人的涉案性质也被定性为共同犯罪,因此赵艳华(女)、郭洪强、陈伟三人均被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另外据悉三人将承担受害人权磊各项赔偿金额120万人民币。
根据笔者了解,这样的判罚也是该项罪名判罚中最轻的底线,而法院之所以给予如此轻的量刑,据说是考虑到了三人的审问期间表现态度良好,并主动承担权磊受伤后的各项赔偿,另外据笔者了解,权磊在法院审理期间曾向法院多次出具从轻处罚嫌疑人的建议,考虑诸多因素,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也给予了较轻的判罚,随后经笔者了解,三人将不会考虑进行上诉。
案件背景:大连实德球员权磊在2006年10月5日下午6时左右在住宅附近被人砍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在当天晚上,大连实德俱乐部也就此事向大连市警方报警。经过近1个月的排查,警告于10月下旬锁定嫌疑人,并组织警力到河北、北京等地进行侦破。10月30日,在河北雄县以及北京朝阳区,警方分别将犯罪嫌疑人(女)、郭洪强、陈伟全部抓获。经过审问,赵艳华供认由于感情纠纷问题致使其买凶杀人,北京时间07年3月20日,大连市法院对于本案进行一审判决,三人被判罚有期徒刑三年,共赔偿12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