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2日下午,从湖北来桂林考察生意的胡先生被拉进桂林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黑”茶店,刚刚坐下就被宰了1100元。后来,在警方的帮助下,他的钱被追回来了。
像胡先生这样的客人在桂林的“黑店”被宰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山水甲天下”著称的国际旅游名城广西桂林市近年来频频出现娱乐场所“黑店”宰客现象,并且屡禁不止,让这座每年接待中外游客超过1000万人次的山水名城蒙羞和难堪。桂林“黑店”宰客为何屡禁不止?记者对此进行了多次追踪调查。
宰客典型案例回放
2002年2月24日晚,3位台湾游客被一名“导游”以看夜景为名带到位于漓江边上的天湖宾馆。台湾游客在喝了4瓶啤酒和吃了一碟小吃后,服务小姐又莫名其妙地上了几杯自调的饮料,最后结账单竟打出9600元的天价。舞厅“打手”威胁游客说:如不付款,休想走出桂林。最后游客支付了其中的一半价钱才逃出虎口。
2003年10月7日下午,从柳州来桂林旅游的马先生一行8人在中山南路被一妇女“热情”地带到一茶坊。刚一坐下,服务员便自作主张地端上了8杯咖啡、1份茶水,接着又上来几位“陪座”小姐。结帐时,这个茶坊竟要收马先生等人700多元。马先生意识到上了当,当即拨通了市物价局投诉热线。茶坊人员见状才赶紧减价到100元。
2004年6月13日下午,桂林市兴安县游客邓某在桂林火车站附近被“小姐”以“看录像喝茶只收5元钱”为诱饵,拉进隐山饭店三楼茶庄。进去几分钟后邓某感觉不对劲要走,服务员拿出单子说要交418元。身上没带多少钱的邓某无奈被茶庄的两名男子“陪”着去银行取钱,银行工作人员发现邓某神情反常,就拨打了“110”报警。警方迅速赶到,将3人带回并移交旅游综合执法人员处理。外号叫“蚂蟥”的茶庄老板闻讯后仓皇出逃。经调查取证,旅游综合执法人员认定茶庄存在欺客“宰客”行为,依法对茶庄工作人员
徐某、廖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缉拿茶庄老板“蚂蟥”。2005年8月4日晚,来自浙江绍兴游客樊某从桂林民俗风情园出来后,在出租车司机李某的游说下,来到了桂林香桂娱乐城。刚进包厢坐下,就进来一个小姐开始猛点啤酒、饮料,随后又进来一位小姐继续点东西,樊某见此情景要求结帐,消费913元,还要加400元小费,他不禁大吃一惊。娱乐城威胁并强行掏走他身上所有的钱后,仍然还差200元,他只好带着一名娱乐城的工作人员到自己住处取钱。
2006年桂林也发生了多次宰客事件。
“高额利润”驱动“黑店”老板“顶风作案”
针对连续发生的欺客宰客、敲诈勒索游客钱财事件,桂林旅游等部门曾多次采取联合行动,从严、从重、从快地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处理,并由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娱乐场所负责人给予劳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处罚,甚至对宰客的娱乐场所进行停业,但宰客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娱乐城敲诈手法其实很简单,他们先联合一些社会上的“野马”导游和一些出租车司机,以廉价消费为诱饵,拉游客来该场所娱乐消费,然后由陪侍小姐索要“特饮”。在客人结帐的时候,这些人又使用两份标价不同的“鸳鸯”价目表,而结帐的价目表中所谓的“特饮”价格高得惊人,而这个“特饮”其实就是雪碧和可乐等饮料互相调在一起,成本价也就几毛钱一杯,而他们卖给客人就是168元或是188元。
“桂林现在每年接待的中外游人超过1000万人次,巨大的旅游市场和高额的利润回报让这些宰客老板挺而走险。”桂林市旅游界一名资深的专业人士给记者分析说,“执法部门抓了罚,罚了放,宰客老板根本不怕被罚掉这点钱,羊毛出在羊身上,停几天再开业马上又能赚回来。”很显然,“高额利润”是驱动“黑店”老板“顶风作案”的一个主要原因。
2005年6月14日,一家名为“妙壶春”的茶庄因敲诈外地游客200美元和两张信用卡被查处。同年6月22日晚,这家茶庄再次因敲诈3名外地游客3500元又被查处。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这家茶庄就两次敲诈被罚,茶庄老板曾放言:“不就是罚点钱吗?小意思啦!搞惦两单就回来了。”也是2005年8月4日,桂林嘉州红娱乐城因敲诈游客,市有关部门对其宰客事件中的10名涉案人员予以了行政拘留、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理。而这家娱乐城的前身就是因敲诈外地游客被有关部门查封的“花好月圆”娱乐城。“这些被查处的娱乐场所,往往是接受完处罚又加倍宰客,被查封的则换一个店名重新开业,继续宰客。”市民王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黑店”老板惊爆宰客内幕
在调查中,一名从事娱乐经营的“王老板”向记者讲述了“黑店”宰客的惊心黑幕。
“做我们这行钱来得快,但开支也大,要打点的人也很多。”王老板坦言道。据他介绍,娱乐场所主要靠街头上的“导游”拉客,桂林把这些人统称为“卯哥”、“卯妹”。他们中有的是旅行社的导游,更多的则是出租车司机、三轮车夫和无业游民。“这些人是不能亏待的。一般他们拉来的客人消费完后,我们要把客人消费的50%至60%作为提成返回给他们。如果客人消费得多,我们还要另外给他们红包,毕竟我们是靠他们吃饭的。”王老板说。
据了解,桂林市目前为“黑店”拉客的“卯哥”、“卯妹”有近3000人,他们多集中在汽车总站、火车站附近的酒店、娱乐城等公共场所附近。
“做我们这一行的,还有和一些职能部门搞好关系,否则我们的场子也撑不了这么久。”王老板透露,他们每年都要花钱打点这些部门的个别人员。请吃饭、桑拿是经常的事,逢年过节送礼品、送红包更是不能少的。“一旦我们的场子被查,‘卯哥’、‘卯妹’被公安抓走,我们就要去找关系摆平,平时搭好的关系这时就派上用场了。”
“被‘宰’后离店的客人我们一般会派人跟踪,一旦发现他想报警就威胁制止他。即使报了警,我们的关系也会传风过来,能花钱摆平的就赔点钱给客人,不能把事搞大。摆不平的也没关系,大不了就是停业整顿,等风头过了,再重新营业。”宰客事件屡禁不止拷问当地政府执政能力
对于桂林娱乐场所屡屡发生的宰客现象,广大市民深恶痛绝。市民黄先生说:“以旅游闻名全国的城市出现如此严重的宰客问题,这对我们的城市影响太坏了。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从重处罚。”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执法部门在处理宰客事件中遭遇到了难题。
桂林市工商旅游分局的一名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消费者前往这类娱乐场所消费的“动机不纯”,被敲诈后不愿报案。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接到的这方面的投诉率仅为10%。即使是报了案,也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留下消费者详细的联系方式,这给工商部门查处这些违规娱乐场所带来困难。一旦有娱乐场所出现敲诈等违规的经营行为,一经查实,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罚。但是,对此现象没有针对性的处罚细则,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取证也比较困难,这些都成了处理这类问题的难点。
据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介绍,桂林1987年就成立了“旅游投诉中心”,是全国最早成立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的城市,其职责主要是受理游客有关旅游方面的投诉。但游客关于对茶庄、夜总会、商家、交通、餐饮等方面的投诉,旅游质量监督所只能从中进行调解。由于权限方面的原因,他们无权对宰客现场进行查处。目前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对娱乐场所的宰客、敲诈行为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使得执法有一定的尴尬。要是出台法规,像处理传销一样,对场所也有条款规定,如多次出现宰客或严重违规现象,就取消该场所经营类似行为的权利。这也许是杜绝宰客敲诈违法行为死灰复燃的有效手段之一。
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防暴警察支队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目前茶庄、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的开业不再经过公安部门的审批。因此,这些场所发生宰客现象后,公安部门只能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对场所的开与关,不是公安部门的权限范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桂林许多宰客事件往往是市委书记和市长批示后才查处的。对此,桂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一名领导同志说,要杜绝桂林市的宰客问题,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去解决。宰客事件发生后,往往都是很多部门去查处,结果是各个部门都负责,各个部门又不完全负责,这就是执法和管理体制上、机制上最大的弊端。职责不明,必然导致责任不清。
长期采访桂林旅游的一位资深记者表示,“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对长期以来长在桂林旅游身上的宰客“毒瘤”我们为什么视而不见,甚至麻木不仁呢?如何防止宰客事件的发生?如何割掉长在“漂亮身段”上的“毒瘤”?如何保证旅游市场健康成长?如何使这座国际旅游明珠不因宰客而蒙尘?这些都在拷问当地政府的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