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被追税千万元新台币 捍卫上诉被驳回

王朝娱乐·作者佚名  2009-10-03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林志玲被追税千万台币

腾讯娱乐讯 2009年10月3日 香港 贵为“台湾第一名模”的林志玲收入不菲,交税肯定不少。向来亲切的她早前为捍卫钱包而上诉,可惜最终被驳回,连同补税及罚款,志玲要付上千万元新台币(约250万港元),真是头痛!

今年七月九日,林志玲亲自到财政部了解税项问题,还应财政部员工要求影合照,可惜如此配合仍遭驳回补税诉愿案,关键在于她与国税局之间对所得的认知不同,因林志玲主张其收入属执行业务,可扣除服装及美容等45%的支出,但国税局则认为这是薪资所得,只能扣除部分收入,这么一来,林志玲一共要付上千万元新台币。而台湾另一美媚萧蔷同时被税局盯上,认为她开设的工作室属于人力派遣业,要缴27%的税,而不是她说的17%税项。不过萧蔷就乖乖补税,未有上诉。

搜索华尔兹-首页-订阅到QQ邮箱

林志玲的人物关系图(实时图解)

萧蔷的人物关系图(实时图解)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