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被追税千万台币
腾讯娱乐讯 2009年10月3日 香港 贵为“台湾第一名模”的林志玲收入不菲,交税肯定不少。向来亲切的她早前为捍卫钱包而上诉,可惜最终被驳回,连同补税及罚款,志玲要付上千万元新台币(约250万港元),真是头痛!
今年七月九日,林志玲亲自到财政部了解税项问题,还应财政部员工要求影合照,可惜如此配合仍遭驳回补税诉愿案,关键在于她与国税局之间对所得的认知不同,因林志玲主张其收入属执行业务,可扣除服装及美容等45%的支出,但国税局则认为这是薪资所得,只能扣除部分收入,这么一来,林志玲一共要付上千万元新台币。而台湾另一美媚萧蔷同时被税局盯上,认为她开设的工作室属于人力派遣业,要缴27%的税,而不是她说的17%税项。不过萧蔷就乖乖补税,未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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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的人物关系图(实时图解)
萧蔷的人物关系图(实时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