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签协议为雇主借腹生子 事后反悔要儿不要钱
昨天,坐在福建省妇联接待室里,23岁的李燕(化名)泪水不断,手指抠着纸水杯。坐在她旁边的一位中年妇女也是一脸哀愁。摆在她们面前的是一份盖着三个指印的“协约”:保姆李燕自愿为雇主陈东(化名)生育孩子,待哺乳期结束,陈东夫妇付给李燕3万元,保证以后善待孩子,李燕不得再介入他们的生活。
那名中年妇女便是陈东的法定妻子阿华(化名),她没等李燕开口,就先对工作人员介绍起情况。“我也受过高等教育,工作体面,夫妻还算恩爱。就是一点,我不能生育,太对不起丈夫。”阿华说着,泪水不知不觉流了下来。
原来,陈东和阿华结婚4年还没孩子。两年前,阿华去医院检查后,才得知自己不能怀孕。陈东虽然嘴巴上没说啥,可阿华能感觉到丈夫的苦闷。他总是拼命工作,回家也是平平淡淡地和她说不上两句话。
“我们都扑在工作上,不敢回这个家,但是家里总要有人收拾。”就这样,当年,20岁出头的李燕被阿华挑中,来家里当保姆。她是湖南人,没什么文化,却质朴能干,还很能体贴雇主的心思。慢慢地,陈东和李燕的话也多了起来,偶尔还教她读一点书。阿华看在眼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让李燕生个孩子。“丈夫一家都不同意去领养孩子,可能只有这样才能挽回我的婚姻了。”阿华开玩笑地和陈东提了提,丈夫一口否决。这事让公婆知道后,极力怂恿儿子,最终陈东同意了。今年4月,一名健康的男婴来到人世。
阿华说到这,李燕抬头看了看她。“华姐,我也喜欢东哥,我知道这样不对。”李燕说,原本她是想生完孩子就遵守协议拿着钱静静离开,就当帮这对夫妇一个忙。但怀胎十月,抚养了儿子半年,她实在放不下自己的亲骨肉,“我不要钱了,我想要这个孩子。”
几次协商,陈东一家都不同意李燕将孩子带走,宁可再加钱,也要孩子留在陈家。阿华泪如泉涌,拉着李燕的手:“妹妹,你这么年轻,还没结婚,怎么带着一个孩子回家呢?还是留给我们吧。”而李燕还是坚决地摇了摇头。(作者:吕蕴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