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岁老翁公园内偷摸两女子臀部遭诉
嘉义县简姓老翁今年7月间公园内连续趁两位女子不及防备之际,伸手抚摸臀部后逃跑。女子报警逮捕老翁,依强制猥亵罪嫌移送侦办,检方认为,老翁摸一把马上逃跑无法构成强制猥亵,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起诉。
据“中央社”报道,起诉书指出,74岁的简姓老翁今年7月14日中午在嘉义市中正公园内,看见两位女子正在公园散步,竟意图性骚扰,趁女子还来不及反应,伸手抚摸两名女子臀部后逃跑。
被骚扰女子不甘受辱,大声呼救并报警,不到半小时,警方逮捕简姓老翁,老翁辩称,是两位女子硬拉他的手去摸她们的臀部,警方依强制猥亵罪嫌移送侦办。
检方表示,强制猥亵罪嫌构成要素是要引起另一方的性欲为准,而且,鉴于日前有被告抚摸女子胸部十秒却遭法官判决未构成强制猥亵罪嫌,因此,简姓老翁抚摸女子臀部行为,仅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起诉,同时该起诉案也获得两位受害女子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