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从罗素“错位”到林徽因
徐志摩
1918年的夏天,徐志摩去了美国。这年,他21岁。在当代中国,这个年纪出国留学深造,正是黄金年华,那个时代自然也是。不过,此时的徐志摩其实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爹了。
和我们后来所习已为常的认识不同,在这个年纪上,徐志摩还不是那位《再别康桥》的作者,也没有和林徽因、陆小曼演绎后人津津乐道的浪漫故事——那些情事还要等到几年后他去了英国,才有一个开始。
当时的徐志摩,基本上是一位充满了理想的青年,主要是一个梁启超的忠实读者甚至可算是信徒。同时,他还有着非常良好的古文造诣。在赴美的轮船上,他用文言文抒发自己的抱负:
“岂无志士,曷不急起直追,取法意大利之三杰,而犹徘徊因循,岂待穷途日暮而后奋博浪之椎、效韩安之狙,须知世杰秀夫不得回珠崖之飓,哥修士哥不获续波兰之祀,所谓青年爱国者何如?”
从他引用的这些中外历史典故来看,徐志摩确是满腹家国之思。他在美国的两年中,先在马萨诸塞州的克拉克大学拿到文学学士学位,后转到哥伦比亚大学获得了政治学硕士学位,其间更是广泛涉猎选修经济学和金融方面的课程,而且,他还阅读了欧文早期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俄国革命的历史。
不过,徐自己也许对美国的学习生涯并不满意,他曾经说,“如其我到美国的时候是一个不含糊的草包,我离开自由女神的时候也还是那原封没有动。”在这个“迷茫”时期,一个英国哲人“召唤”了他,就是罗素。“夏日黄昏时穿透海上乌云的金色光芒——冷静、锐利、千变万化。”诗人徐志摩用如此诗意的语言来评价罗素的思想,为此,他不惜放弃了在哥伦比亚攻读博士学位的计划,来到了英国,只为“想跟这位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即伏尔泰——译注)认真念一点书去”。
的确,这是一个充满了理想的青年,也是一次充满了理想的旅行。但是,现实往往和理想相差很远。
“这是一项鲁莽的决定。”很多年后,著名的历史学家史景迁(Jonathan D. Spence)评价说。因为当1920年秋天徐志摩来到英国时,罗素已经不在剑桥大学了,史景迁说,“因为他的同事们不赞成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所持的和平主义观点,也反对他最近的离婚行为。”
然而,正是这次“错位”的旅行,使得徐志摩有机会认识了林徽因;也正是在英国,而不是在美国,徐志摩写出了最浪漫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