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办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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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交通/旅遊 >> 駕駛駕照
 
問題描述:

交通事故(酒后驾车追尾)中交警经现场调解,已经赔偿。但交警仍然把责任人驾驶证等收走,合理合法吗?

參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分三款对酒后驾车作规定,其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其第二款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两千元罚款。”其第三款规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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