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二人是夫妻关系,女方想拥有自己的私有房产而在离婚时可以不用分割的,有什么好的办法?
婚姻法17.18,说是在婚期间女方父亲公证赠送给女方的房子可以不用分割
但是,问题是,女方父亲赠送给女方时只支付了20万的首付,余下的钱如何证明是父亲支付的?这样才可以不用分割的吧?
參考答案: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单独接受赠予的财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赠予女方一人,必须要女方父亲与女方签订赠予协议,为增强证据效力,建议她们双方到公证处去将协议公证。想证明余下的钱也是女方父亲出的,一是赠予协议上写清楚,二是女方父亲保存好交房款的票据,当然如果是通过银行转帐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