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问题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9-02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分類: 社會民生 >> 法律
 
問題描述:

一挪威客户购买我塑料发夹,但要求改用买方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册“中国制造”字样,我方可否接受?一旦该货买方拒收,我放可否将该批货物直接售给同一地区的其他客户?为什么?

參考答案:

这样的约定是符合法律的,如果对方拒收那就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合同的,那你可以依照你和挪威客户约定处分该货物,如挪威客户拒收该货物,他应该对该商品商标许可你使用,并放弃其权利,但是你仍然要对另一买家对该商品质量负责。所以你该行为仍然有风险。最好是将他的商标换下,重新换上你自己的商标。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