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98年写的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对方这几年不承认了,这几年里,我每年都去要帐,被对方拒绝,说钱已经还清,没有了。可我并没收到他的钱。对方想赖帐。现在打官司能赢吗?有几成把握打赢。不请律师能打赢吗?专业人士帮我的请加qq***********谢谢!!
參考答案:1.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你们明确的注明了还款日期的话,如在欠条上写明“**年**月**日还款”,则诉讼时效从这一天开始计算;没有明确还款日期的话,则从你第一次向他要帐的日子开始计算。
2.在诉讼时效的两年中,你每向对方要一次帐,则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比如:99年1月要了一次帐,对方没给,则诉讼期间要到2001年1月才结束;然而你2000年2又要了一次帐,则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也就是说诉讼期间要到2002年2月才到期,以此类推,你每要一次帐,诉讼时效就重新开始计算一次!
3.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有欠条,而且不停得向对方要帐,诉讼期间应该没有经过,打官司胜诉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