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男方恋爱了一年多,之间男孩非常信任她,于是就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都告诉了女孩,双方家人也都同意了,之后女孩偷偷跑去把里面的将近一万元钱都取走了,并到了外地,和男孩分手了.这个女孩的做法是不是盗窃???后来拿钱跑了以后又不同意,她的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都两年了,男方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不受侵犯呢?有哪位律师愿意帮忙,胜诉有酬劳!请联系我:qian-qian-163@163.com
參考答案:第一 女方的行为不是盗窃,也不是诈骗,而是侵占行为。你把银行卡和密码都交给女方的时候是基于信赖关系,你信任她你才这么做,她实际上只是对你的财产
进行保管,因为你没有明确说明这些钱是赠给她的。不属于盗窃,盗窃一定要有一个秘密窃取的过程;也不属于诈骗,因为你明知。如果你找她索要她拒不返还,且
数额较大,那么,她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即侵占罪。
第二 你可以要求她返还财产,并告诉她不返还财产的法律后果。那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她坚持不还,那么,你可以去公安机关控告。
第三 从人情上说,你们肯定也曾经相爱过,如果你自己有过错,作为大丈夫的你可以考虑放弃,毕竟不是很多钱;如果你没有过错,坚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