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警察的因公伤亡是不可避免的。从1949年到1980年这3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警察因公伤亡的人数一直维持在很低的水平。但是,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警察因公伤亡的人数却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中国警察因公牺牲人数的变化明显地分为四个时期。1949-1980年是警察牺牲的低发期,年均仅为32人。1981-1989年是上升期,最高达到年牺牲254人,年均为131人,是建国后前30年年均牺牲人数的4倍。1990-1995年是高发期,最高达到年牺牲395人,年均为341人,大大高于上世纪80年代的人数。1996-2001年则是超高发期,最高年牺牲人数突破了500人,年均达到484人。导致警察伤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警察人数占据第一位;其次为积劳成疾而殉职;受到暴力袭击的警察人数居于第三位;在抢险救灾中英勇牺牲的警察人数居于第四位。
据不完全统计,从1949年10月1日至今,中国公安系统共有8000多名警察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