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制动液有醇型、矿油型和合成型3种。其中,醇型有1号和3号共2个牌号;矿油型有10号和15号共2个牌号。这2个品种已被淘汰。目前主要使用的是合成型制动液。合成制动液又有醇醚型、酯型和硅油型三大类型,但使用最多的是醇醚型和酯型。
汽车刹车方式分为油刹和气刹两重形式。油刹系统,结构紧凑,体积小,制动力矩大且均匀,刹车灵敏迅速,能耗低,可延长轮胎使用寿命,不仅普遍用于小型汽车,而且在重载货车上也得到了广泛运用。汽车制动液又称为刹车油,是用于汽车液压制动系统中传递压力的液体。
汽车制动液(以下称刹车油)是关系到交通安全的重要产品。优质刹车油,既保证车辆不受损,又保证驾乘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的人身安全,而劣质刹车油则被称为“交通杀手”。2004年第2季度,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刹车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0个批次的产品,合格8个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40%。抽查发现刹车油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高温抗气阻性不合格高温抗气阻性包括平衡回流沸点和湿沸点两项指标,分别控制刹车油的高温沸点和有水渗入后的湿沸点。汽车的制动力要通过刹车油进行传递,因此在刹车油中存在气阻将导致制动力传递滞后甚至失效。在本次抽查的12个批次不合格产品中,高温抗气阻性指标无一合格。特别是标明天津市亚东汽车用品厂生产、小店区晋星石化润滑油脂供应站销售的“亚东”牌JG3型高级合成制动液因高温抗气阻性平衡回流沸点仅为86℃,远远低于国标规定≥205℃的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品;标明谷川油化兴业株式会社生产、忻州市华润石化有限公司销售的“TCL”牌汽车制动液也因平衡回流沸点仅达102℃被判为不合格品。
运动粘度不合格运动粘度是刹车油在高温或低温气候条件下都要求有适宜的粘度而规定的要求。它规定了刹车油在-40℃、50℃和100℃下的粘度。如达不到要求会导致制动系统磨损或传动不良。在本次抽查中,有6个批次的不合格刹车油在100℃时产品已经沸腾而无法对其粘度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