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养老金,医保,公积金可以取出吗?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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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地區 >> 江蘇 >> 蘇州市
 
問題描述:

我以前在苏州新区工作,交过养老金,医保,公积金等,我现在已经在上海工作了,那我以前交的这些可以取出来吗?具体要去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资料阿?大概可以取出几成呢?请教各位了。

參考答案:

医保和养老金是不能提出的,只能办转移.

住房公积金你到上海工作的话是可以全额提取的。

一、职工在本省统筹范围内流动时,社会养老保险只转关系,不转基金;跨省(市)流动时,须同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

二、职工须从流动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移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经转出企业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流向外地的职工,《转移单》还须经我市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调往外省(市)工作需转移基金的职工,应提供调入地社保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

三、调往外省(市)的工作人员,转移的基金为:

①1997年12月底前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累计储存额;

②1998年1月1日起至上结息期末计入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

③以上两项储存额自本结息期起至调转月止,按省公布的社会养老保险利率计算的利息;

④计入个人帐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本金。

四、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到外市提取公积金,凭以下三条件之一

一、户口迁移证明。

二、1、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市区户口暂住证;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

同时具备

三、与外地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鉴证),办理消户手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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