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我的个人网站里放了一个栏目!栏目是山西装饰公司名气排行榜,我列举了山西有名的30家装饰公司,然后根据装饰公司实力、规模、诚信度、服务特色让来访的网友进行投票;然后产生排名!排行榜名次是由公众自由投票结果所产生!这样有的排名底的公司能不能告我啊,我有没有触犯法律,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有什么手续才算合法?还有如果我把栏目改成推荐装饰公司且没有投票功能,小弟是不是就不会违法!
參考答案:同一个问题啊。。。。
建议改为“北京装饰公司网友人气排行榜”,然后公布投票规则,并尽量在技术上避免同一个IP地址多次投票,产生较大的偏差率。
其次,在重要位置声明:该排行榜为网友个人投票产生,并不具有权威部门的认证,结果不具有现实参考性。
原因在于,你们的排行榜不可能代表该公司的“名气”,而是网友的“人气”,这样才是正确的资讯,不具有侵权性质。其次,你们并没有经过权威部门的认证,不能进行排名,因此,该排行榜应该注明其性质和法律地位。仅仅是网友的人气排行榜。
如果不改变,构成了对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被侵权的法人可以对你们提起民事侵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