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问题!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0-03-30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分類: 社會民生 >> 法律
 
問題描述:

1.假如有一家公司,资产是1000万,女儿拥有25%的股份,现在她要结婚了,因为股份是婚前财产,那结婚过后如果财产增值,增值部分女婿是否能享用?如能享用,是否有办法避免? 2.女儿在结婚前商业贷款买了一幢房子,可是贷款全部由父母承担,婚后也没变化,那这财产如果不作公正怎么证明是婚前财产?希望各位赐教!

參考答案:

1.股权增值部分属于婚姻期间的收入,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女婿是有权所有的.如果说你想避免,可以去做婚前财产公证,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2.婚前你给女儿和贷款首付和月供是你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当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你给的月供,属于赠与关系,除非你明确表明只赠与你女儿一人,否则就是他俩的了,建议你签一份赠与协议,表明你只给你女儿一人.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