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徐国栋说的...
就社会实际的文明进程的有助益这个角度角度而言,私法的确立与维护是根本,公法的确立与存在是一种工具性价值的显彰,徐国栋老师对这一点有深刻的见地,他心中的民法,是一个民法的帝国,民法的地位在所有的法律中是万法之母。从实证主义的法律效率层面,确立“宪法为万法之母”自然不在话下,但从更深层次的人---社会这种复杂的关系角度上看,确立民法为万法之母的地位是令很多智者痛苦,但却是冷峻的洞见。
---------------------------刘超《你的诞生已然死亡,你的死亡还将不死》
民法是万法之母,这是从法发生史的层面上来说的,从起源来说,先有民法后有宪法。法律学习需从民法研习开始.但民法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除勤奋谦虚的态度外,学者尚需具备合适的方法,才可掌握民法的精髓.。母,这里解释为基础。
法谚有云:“欲学法者,当先学民法。”诚哉斯言!而研究民法的民法学,毫无疑问,也就成为法学中的一门基础性的学科,是整个法律科学所由建立的最最基础。欲研习法律者,必先研习民法,而民法之博大精深,其体系之繁复无比,又是研习者每每所不能竟其功只原因所在。故研习民法,必得借助一定的体系化研习方法,俾使繁复得以简化,研习者方能遂其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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