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与人发生口角,然后他先动手打我嘴角2拳,拿水杯砸我额头一下。在砸第2下的时候,被我抓住他的手,用水杯给他脑袋一下。然后被旁边人拉开!他报的110,警察来把我们带走了。
到警局警察给他开了去医院诊断证明,他去看病了。(他头部有伤出血)
我叫来母亲交了2000保证金,才给我诊断证明去看病。(据事出已经过了14个小时,由于我的是皮外伤,还过了这么久已经好了很多,所以没去医院看病)
现在已经是事出的第2天了,我嘴角的伤已经基本好了,额头只有一块暗痕(估计是皮下出血)从警局出来到现在,警察也没给我打电话,只让我在家等电话。
请问:
1·这样的事警察一般怎么解决,他们2天没联系我?是什么情况,验个伤要这么久吗?还是警方有意拖延?
2·如果对方验伤属于轻微伤,警方调解的话,我大概要赔他多钱(给我个最低和最高钱数)如果不服调解的话,上法庭的话,大概要花多少钱?
3·如果他是轻伤,是否还可以调解?如果上法庭,我只还手打他一下,算不算误伤?最终判决是什么?最好的结果和最坏的结果。。。。。。?
參考答案:1、耐心等着警察通知你吧,或者主动找到受害者给与一定的赔偿,达成和解吧。如果是轻微伤或者轻伤,情节也不是很严重,你们自己又达成和解协议,一般不予立案的。
2、不管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是必须的。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看你们自己了。除了医疗费、交通费是凭发票,其他都是不可固定,各地方标准、各法官的自由裁量都不同。
3、如果是自诉的话,这个都是可以调解的。如果提起公诉了的话,刑事责任时不可以调解的,但是关于民事赔偿也是可以调解的。
4、你这个不属于误伤,构成归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